2012-02-29

(吾是) 20120229

四年才遇上一次,也都受夠了。

放棄、放棄、放棄、......
原來是這樣煉成的﹗

2011-07-31

(吾是) 20110731

我回來了。

不是為了甚麼,只是為了 ....... ..

2008-02-12

(港是) 拍偷傳看評

何者最大罪惡呢?(如果有的話)

拍,可以是不高尚、不矜持,但即使最墮落,亦非最大罪惡吧﹗
偷,當那些事情是「重大公眾利益」、揭露黑幕時,或者是必然之惡吧﹗
傳,在同一天空下,「大家都係朋友」?
看,你看不到嗎?
評,除了對「受害人」有「傷害」外,不致最大罪惡吧﹗

在接受「真小人」唾罵「偽君子」的小城裡,可能最大之惡是「虛偽」吧﹗


......
蘋 論 ︰ 淫 照 風 暴 的 最 大 教 訓 是 揭 露 虛 偽 李 怡

阿 嬌 終 於 站 出 來 面 對 傳 媒 與 公 眾 了 。 她 是 遲 早 一 定 要 出 來 的 , 因 為 她 不 會 願 意 放 棄 她 的 演 藝 事 業 , 她 所 屬 的 公 司 也 不 想 放 棄 這 隻 生 金 蛋 的 鵝 。 她 說 , 她 以 前 很 天 真 很 傻 , 但 現 在 已 長 大 了 。 短 短 幾 句 話 , 她 沒 有 承 認 做 錯 過 甚 麼 , 但 實 際 上 已 承 認 淫 照 不 是 移 花 接 木 的 合 成 照 了 。
事 實 上 , 阿 嬌 以 前 並 不 天 真 , 並 不 傻 , 她 的 天 真 無 邪 的 小 天 使 形 象 , 是 假 扮 出 來 的 。 她 前 年 在 偷 拍 事 件 後 痛 哭 流 涕 , 表 示 以 後 無 顏 面 對 視 她 為 偶 像 的 小 朋 友 。 她 有 一 次 看 到 兩 個 影 星 接 吻 , 表 示 很 惡 心 , 說 自 己 不 會 這 樣 做 。 她 出 席 由 大 衞 城 文 化 中 心 主 辦 的 「 貞 潔 校 園 開 學 禮 」 , 明 確 表 示 拒 絕 婚 前 性 行 為 。 她 說 這 些 話 的 時 候 ( 06 年 ) , 同 時 在 拍 淫 照 。 本 報 留 言 網 中 , 有 人 說 : 「 大 家 鄙 視 的 不 是 你 的 放 蕩 , 而 是 你 的 虛 偽 。
這 句 話 可 說 一 語 中 的 。 事 實 上 , 虛 偽 的 不 僅 是 阿 嬌 一 人 , 而 是 她 所 屬 的 英 皇 娛 樂 集 團 , 這 集 團 在 淫 照 曝 光 的 第 一 天 , 即 聲 明 這 些 照 片 是 「 不 法 分 子 」 用 「 移 花 接 木 的 手 法 製 造 」 的 , 並 即 時 報 警 。 虛 偽 的 還 有 演 藝 人 協 會 , 這 個 協 會 在 前 年 阿 嬌 被 偷 拍 背 部 的 事 件 中 , 表 現 出 群 情 洶 湧 , 面 對 這 次 的 淫 照 風 暴 卻 說 「 不 單 是 娛 樂 圈 的 悲 哀 , 亦 是 香 港 人 的 悲 哀 」 。 但 除 了 悲 君 亦 自 悲 、 深 恐 自 己 的 私 隱 也 被 曝 光 的 演 藝 人 , 除 了 淫 照 涉 及 的 藝 人 , 絕 大 多 數 香 港 人 在 此 淫 照 事 件 中 有 何 悲 哀 ? 娛 樂 圈 個 別 人 的 悲 哀 , 何 以 要 拉 香 港 人 下 水 陪 著 一 路 哭 呢 ?
虛 偽 的 還 有 警 方 。 未 經 淫 審 處 對 淫 照 作 裁 定 , 警 方 已 拘 捕 發 放 一 張 淫 照 的 網 民 鍾 亦 天 , 並 要 未 經 審 訊 就 關 押 他 八 個 星 期 。 明 明 是 警 方 為 阻 嚇 網 民 流 傳 淫 照 的 行 動 , 卻 又 妄 言 鍾 亦 天 另 涉 詐 騙 案 , 因 兩 宗 不 相 干 案 件 遭 還 柙 , 實 前 所 未 聞 。 這 是 執 法 的 虛 偽 。 警 務 處 長 鄧 竟 成 自 行 「 釋 法 」 , 宣 稱 藏 有 淫 照 「 意 圖 發 放 」 也 違 法 , 警 方 的 阻 嚇 意 圖 更 為 明 顯 。
警 方 的 虛 偽 還 在 於 早 已 知 道 淫 照 的 源 頭 是 陳 冠 希 的 電 腦 , 還 要 到 處 找 源 頭 。 為 甚 麼 不 直 接 傳 訊 陳 冠 希 , 要 求 他 交 代 事 件 , 看 淫 照 是 偷 拍 還 是 被 拍 者 知 情 下 所 拍 ? 淫 照 曾 交 給 甚 麼 人 ? 怎 樣 流 傳 出 去 ? 已 知 源 頭 卻 不 找 源 頭 , 反 而 「 周 街 拉 人 」 , 更 顯 示 警 方 執 法 不 公 而 偽 善 。
虛 偽 的 還 有 部 份 傳 媒 。 它 們 打 著 道 德 的 旗 號 , 不 但 批 評 藏 有 淫 照 , 觀 看 淫 照 者 , 甚 至 還 批 評 報 道 淫 照 風 暴 的 傳 媒 , 指 摘 刊 登 經 過 剪 裁 的 照 片 。 揭 發 事 實 真 相 , 應 是 傳 媒 的 本 份 。 尤 其 是 道 貌 岸 然 的 正 人 君 子 或 打 扮 成 純 情 小 天 使 的 藝 人 , 揭 發 他 們 的 真 面 目 正 是 為 那 些 被 偶 像 愚 弄 的 Fans 敲 響 警 鐘 , 告 訴 他 們 這 些 人 的 虛 偽 本 性 , 使 他 們 醒 悟 。 淫 照 風 暴 牽 引 出 社 會 上 的 種 種 虛 偽 , 很 可 能 是 促 使 「 奇 拿 」 在 每 一 個 虛 偽 表 現 之 後 發 放 更 多 淫 照 , 並 不 斷 使 淫 照 尺 度 升 級 的 原 因 之 一 。
淫 照 風 暴 告 訴 我 們 , 有 些 人 認 為 , 只 要 關 起 門 來 , 只 要 不 被 人 知 道 , 或 只 要 沒 有 具 體 的 事 實 ( 照 片 ) 呈 現 在 公 眾 面 前 , 是 甚 麼 髒 事 都 可 以 做 的 , 是 甚 麼 謊 話 都 可 以 說 的 , 是 甚 麼 虛 偽 的 姿 態 都 可 以 擺 出 來 的
虛 偽 是 甚 麼 ? 法 律 上 的 虛 偽 陳 述 , 指 的 是 用 語 言 或 行 為 作 出 已 知 與 事 實 不 符 的 任 何 表 示 , 通 俗 地 說 , 是 指 一 些 使 人 誤 解 或 欺 騙 性 的 陳 述 。 淫 照 風 暴 所 帶 來 的 一 系 列 虛 偽 言 行 , 使 人 渾 然 覺 得 香 港 已 成 了 一 個 虛 偽 城 市

幸 而 仍 有 清 醒 的 、 堅 持 揭 示 真 相 的 傳 媒 。 幸 而 有 網 民 , 特 別 是 前 天 向 虛 偽 的 警 方 抗 議 的 示 威 網 民 。
......


仲有運行既話......仲得了?


延伸閱讀
焦點 (應該可以用到月尾吧﹗)

2008-02-08

(日是) 20080208

五年、半載。

這60個月,開心;這6個月,更開心﹗

謹求一切簡單,如願。

2007-08-18

(吾是) 220

又是此密碼﹗

220

又「喜有此理」﹗

3.37

最靚莫過於多左88﹗

與吾弟睇齊﹗

2007-07-31

(日是) 倒數

不是指那個碼頭,亦不是長熱的七月,只是......


其實,吾的暑期,也在倒數中......


佩服那些有兒有女的 blogger ﹗

密密寫真的不容易﹗

2007-06-26

(工是) 翻雲覆雨

聽著聽著、看著看著、想著想著......

很多事,都已成事......

O 的留下,可能是唯一「心滿意足」的消息。


與舊生的一席話:「不可自決」。彷彿成為咀咒﹗

不能不跑,但又不能跑得太快。


新副開始做野;新新副亦然。
大家都唔想死,更想其他人死﹗


吾不明不白,他們所為何事......


「無得揀」成了吾的宿命﹗

2007-06-11

(工是) 逝去日子

F 輸了﹗

上位的是久候了的 K ﹗

下一位會是那一個 K ?


塵埃落定只是一個開始,臨死的人會如何?
下一個 K 又會如何?

未成過去哩﹗


逝去日子
無線電視劇「淘氣雙子星」主題曲
曲:黃家駒 詞:劉卓輝 編:BEYOND

可否再繼續發著青春夢 不知到光陰飛蹤
道理沒法聽懂 一再落泊街中

十個美夢蓋過了天空 溫馨的愛滲透了微風
熱愛競逐每秒每分鐘 輕輕一笑挫折再用功

★逝去日子 經過多少 逝去日子 打算是多麼遠

不知道努力向上闖不斷 可否會衝開波折
步履沒法歇止 失意又再開始

▲十個美夢哪裡去追縱 溫馨的愛那日會落空
面對決擇背向了初衷 不經不覺世故已學懂

Repeat ★

●逝去日子 經過多少 逝去日子 打算是多麼遠

Repeat ▲ ★ ●


吾不想死,但總會逝去吧﹗


延伸閱讀
教統局的教誨 (木紋鉛筆喎﹗)
彷如數年前教育署臨死前送到學校的教材套(硬快勞版﹗)﹗

2007-06-02

(港是) 唔准咁

好多年之前克勤既歌,而家仲o岩聽﹗


唔准咁
曲:周啟生 詞:余紹琪/Mic 編:周啟生

唔准咁 唔准咁 唔准咁
唔准咁 唔准咁 唔准咁
唔准大聲 唔准細聲 唔准唔聽
唔准亞倫 唔准亞梅 唔准亞Sam
唔准嘈 唔准蒲 唔准"傲"
唔准叫 唔准跳 唔准笑
唔准開Show 唔准污糟 唔准"喳"刀
唔准踩草 唔准順嫂 唔准戴帽
唔准企 唔准坐 唔准"Mau"
唔准左 唔准右 唔准摟
唔准Banner 唔准溫拿 唔准豬"那"
唔准加場 唔准開場 唔准欺場
唔准孟 唔准吞 唔准哼
唔准多 唔准拖 唔准摸
唔准拍手 唔准買酒 唔准帶狗 唔准走
喂 大佬 咁乜o野先准呀

唔准飲酒 唔准帶狗 唔准早抖
唔准作嘔 唔准帶走 唔准派籌
唔准Happy 唔准Shirley 唔准Sandy
唔准加場 唔准一場 唔准開場
唔准經常 唔准太長 唔准商量
唔准Banner 唔准溫拿 唔准豬"那"
唔准再開 唔准再辦 唔准再犯


又,隻碟名叫「希望」﹗

真頂癮﹗


延伸閱讀
RebuildHK link依個有冇罪架?
7-Eleven link依個無罪掛?不過佢地有賣三級野播﹗
香港馬會獎券有限公司 - MarkSix link依個無罪掛?不過你夠十八歲未呀?
上述連結由 Yahoo! Hong Kong Limited 提供支援

GovHK - one-stop portal of the Hong Kong SAR Government / 香港政府一站通
生生世世都只可以連結依個﹗又,佢都幾 yahoo 喎﹗

2007-05-25

(港是) 全人犯罪

從 Goethe 兄處再轉載。
可能,已經再犯法了。

......
論壇A14 蘋果日報 馮德聰 2007-05-24
網絡超連結全人犯罪

史上首次有人因為在互聯網透過發佈超連結被定罪。被告fireman1324在論壇裏,以「超連結」(Hyper Link)連接到八幅被定義為淫褻物品的色情照片,被判罰款五千元。香港的執法部門大出風頭,又「超英趕美」的走在世界之先了。從此網上人人自危,因為這個案例是危險的案例基礎,為執法機關提供了毀滅互聯網的利器。從此每個網頁,都會動輒變成我們的罪證。

發佈超連結非內容
大部份人對懲治發佈淫褻物品都無異議,道德上我也同意這原則。但道德歸道德,法律、政策和案例的執行,是一種強制性的社會力量,用得不好就是專制下的暴力,應該受到公眾的嚴格監管、約束和控制。法律被執行時,也要以社會整體利益和發展為最高衡量。在執法時,這一點是應該放在封建道德之上的。其實,這個案例帶來的後果非常嚴重,且令人憂慮。因為這次的案例,觸動了網絡的根本︰「超連結」的法理運作。超連結只是一個地址,讓讀者可以由一份文件跳到另一份文件,那文件可能是由另一個單位管理和發佈的,而整個互聯網就是建基在「超連結」之上。香港的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條例、附屬立法和習慣法;除了成文的法律條文,所有判決都會透過參考過去的案例成立。 fireman1324的案例,將「超連結」的定義,定性為「發佈」。在技術上,該男子發佈的,只是一個純文字的「超連結」而非內容本身,而由字母、數字和標點構成的「超連結」,很難被定義為「淫褻物品」。但在未來,透過這判例,只要網站有「超連結」,網主就可被認定為消息的「發佈人」,要負上法律責任。

網站相隔6層連結
乍看來沒有太大問題的案例,其實有驚人的伸延性。因為,這判例裏,並沒有對「超連結」劃出精確的定義。由此,這案例必定會引發出無數的疑問和風波:如果被告的「超連結」只是列出圖片檔案目錄,看不到圖片,他的罪名會否成立?究竟「超連結」的獲罪定義要去到甚麼「層數」?這是很關鍵的要點,但其實只要「六層」連結,你便會把全世界也連上了!世上兩個毫不相干的人,平均來說只要透過六個中間人就可以認識得到。這就是人際「六度分隔」(Six Degrees of Separation)理論。「六度分隔」不止出現在人脈裏,經濟活動中的商業聯繫網路、生態系統中的食物鏈、人類腦神經元、甚至細胞內的分子交互作用網路,都有覑類同的組織結構。互聯網和人際網路的架構一樣,通過超連結鏈結的網路,透過搜尋網站連結,甚至少於六層你便可以連到任何網頁,其中一定包括了色情圖片。按照案例,你便犯了法。互聯網正在「全人犯罪」,政府要定一個人的罪,從來沒有這麼容易過。淫褻物品審裁處早前把《中大學生報》2月及3月號情色版評為二級不雅的裁決,擴展至包括正常學術討論的整份《中大學生報》,這案例清晰的表明,其實你未必要連結到不雅圖片,只要你連結的網站有任何圖文出問題,那違規物品的定義,即時可隨官員的好惡,擴展至「整份刊物/網站」,這些「案例」已經為進一步的「執法暴力」開出明確的道路。

跨國執法越洋判罰
科技的發展令地域界限消失,帶來的是一個與傳統出版和發佈完全不同的世界,法規有必要隨時間檢討。互聯網的資訊不存在國家地域限制,在外國完全合法的資訊,在香港卻可能會有完全不同的定義。香港的淫褻物品審裁處只能作限於本地的裁決,今次究竟是甚麼條例賦權予香港的執法機關,以跨境執法的心態和行為,超越法例的地域局限,去判定外國物品的道德準則?然而,我們的政府不但不仔細考慮重訂法例的需要,還沾沾自喜的,以應用傳統法例成功執法而高興,忘形的宣佈:「……是首次有人因為在互聯網透過超連結發佈淫褻物品被定罪,希望市民提高警惕。」那種世界第一的心態,令我們完全對香港保持為「全球經濟及訊息最自由地區」失去信心。維繫社會的道德是重要的,對此我並無異議,但科技已令世界產生了「質」的變化,舊法律的觀點未必經得起時間的衝擊。社會發展和傳統道德在變化的推移之間,難免出現矛盾。其時傳統道德就會隨之改變,這是不可逆的洪流。衡平法的金句指出:「當雙方的衡平法權利相等時,將會以誰的權益首先出現為主要考慮因素(Where the equities are equal, the first in time shall prevail.)」 社會發展的權益相比道德的權益,我相信是更優先的。不是要廢棄原有對淫褻物品的管制,我只是希望政府必須澄清和嚴格限制這類執法,也有責任為執法的定義,清楚的向公眾解釋。最後,甚至有必要訂立全新的法律去管制互聯網上的所謂淫褻物品,但必要條件是要能夠有前瞻性的,保障不斷發展中的互聯網正常運作,去維繫香港「全球經濟及訊息最自由地區」的地位。爭到世界第一,卻賠上「訊息自由」,繼而摧毀香港在數碼時代的活力甚至生存機會,值得嗎?

策略分析顧問馮德聰
......


吾生有涯,惜智慧亦有涯。已不懂得思想了......


延伸閱讀
Six degrees of separation - Wikipedia
六道 - Wikipedia 「六道眾生生死所趣。」吾等僅是其中一二。
Equity (law) - Wikip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