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29

(情是) 藥材、毒材

區分藥材與毒材,在乎於如何處方,實是當頭棒喝。以往曾執著於愛與不愛乃繫於優點、缺點;善、惡之間,實是幼稚﹗

今天回覆了 P 的電郵,算是互相提點了。

「愛與不愛」其實都會成為過去往事,失意的就不必再緊記了。何苦哩?


此刻,又是倒數之日子。這幾天有盼望,亦有想到,將來我會否為了小朋友而堅持、放棄某些原則。

我會手執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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