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11

(港是) 淫褻及不雅

小城真係越來越「小」﹗

大機構當然就越來越大喇﹗


要做野,原來唔使「23條」咁麻煩,大把手段可使﹗


又,求神拜佛,右邊d兄弟姊妹們,唔好擺任何「淫褻及不雅物品」上網頁,「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三年」架﹗


延伸閱讀
首宗案例 網上連結「分享」淫相被定罪 (問你驚未﹗)
第390章 第1條 簡稱 (這是導言,僅是一個開始﹗)
淫褻及不雅物品 - Google 圖形查尋 (犯法了?)
香港獨立媒體:查禁政治遊戲啟動 呼籲齊貼色情 hyperlink (真係唔敢link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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