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日,從 W 的口中,確知真相......
她要離開了......
如 Y 姐 所言,近來五時許,小機構內已「人面全非」﹗
吾所想,都是塵埃落定之果﹗
應該發生的,都不會發生;不應在位的人,偏偏存在於此。
反智、無理?小城、小機構皆是如此﹗
「相關廣告賺取收益」?死得喇﹗
無能,亦是吾之無能為力......
延伸閱讀
歡迎使用 AdSense
相信唔係一句「搵食啫﹗犯法呀﹗」又或者「超低能﹗勁攪笑﹗」可以解脫得到。
第475A章 附表1 指明罪行
若然因此連繫上「情色」網頁,可能就此干犯「第137條 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了......
又,仲有好多等緊你﹗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