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15

(日是) 追究?

曾閱讀過一篇文章,指企管人、CEO 最宜參加長跑。

知所進退、中庸、堅定不懈朝向目標﹗

實情是所有參賽者皆有自由意志選擇繼續及停頓。當然,更正確的做法是先「挑戰」半馬拉松或十公里,成功了才再上一層樓吧﹗

吾一小時內完成十公里,今年更進步五分鐘幾。吾亦終生不敢/不會跑半馬拉松或馬拉松﹗

追究責任?

成年人,與人無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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