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孔少林的文章:
......最高負責人要有胸襟承擔下屬所犯的任何錯誤,不可推卸責任。
譬如說,中國東莞市市內一間麥當勞的洗手間不清潔,責任可否算在麥當勞 CEO 頭上?答案是可以。麥當勞 CEO 有責任選一位好的營運總裁,而營運總裁選一位好的地區經理,如此類推,把公司嚴謹的工作規格推下去。舖面經理犯錯,最高層當然有責任。如果 CEO 沒有這個想法,下層管理人員更沒有自覺性去承擔責任,去到舖面經理這一層,自然亂七八糟,麥當勞就不是麥當勞了。......
「不可推卸責任」﹗
我做到嗎?
今天到機構開會,就是被 W 提供的文件「陰一陰」。吾出醜了一下。
唉﹗
近日又正是填寫考績報告期。
反思再反思,都是想到那一句:
可恨自己「舉目無親」﹗在工作上舉目無親﹗
無可帶領、教導吾之長輩。
只有邊自學邊自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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